6名嫌疑人落网!这些“快钱”赚不得!| 百日行动
众所周知
非法出租出借出售
银行卡、手机卡均涉嫌违法犯罪
但偏偏有人为了
“赚快钱”铤而走险
走上违法犯罪的“歧途”
顺藤摸瓜,嫌疑人落网
近日,禅城的许先生报警求助称,其在办理网络贷款时,被对方以“征信存在问题”为由诱导转账,损失2万多元。接报后,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,发现许先生被骗的资金被转入到一个所在地为禅城的银行账户内,而该账户所关联的男子有利用名下银行卡帮助他人转移资金,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重大嫌疑。
民警顺藤摸瓜,在充分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法和规律后,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身份,并在禅城某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。
经了解,嫌疑人谢某为赚取佣金,在明知对方从事电信诈骗犯罪活动的情况下,仍将名下的所有银行卡租借给对方,帮助对方转移诈骗所得资金,其名下的5张银行卡涉及5宗案件,涉案流水达8万余元。目前,谢某因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。
净化治安环境,发起凌厉攻势
在此类案件中,不少嫌疑人试图用自己对于法律的“无知”来寻求借口逃脱追责,但实际上他们出借“两卡”,并为诈骗分子转移犯罪所得的“帮托”行为,在整个诈骗链条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,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、转移、收购、代为销售的行为,但明知不一定是确知,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所掩饰、隐瞒的财物可能为犯罪所得即可成立。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,为上游犯罪的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创造了条件,严重妨害了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开展正常追查,相当于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提供了便利。
为了进一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,净化社会面治安环境,佛山公安持续强力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“百日行动”,对涉嫌掩饰、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嫌疑人发起凌厉攻势。
警方提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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